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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格式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了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9日 贵州知名律师  Tags: 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格式,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了什么内容

  王远义律师,贵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权转让协议范本格式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甲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乙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丙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甲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丙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丙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甲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甲公司由此成为丙厂的债权人;

鉴于:甲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乙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甲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公司转让债权,乙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甲公司不会就此向乙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丙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

1.4;丙厂向乙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

上述期限为丙厂向乙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丙厂的原因导致乙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丙厂不承担任何。此外,乙公司收到丙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甲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乙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丙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乙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

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公司;乙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厂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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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了什么内容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了什么内容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主体方面的限制、客体方面的限制、内容方面的限制、形式方面的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则》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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