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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延期还款有利息吗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贵州知名律师  Tags: 因为疫情延期还款有利息吗,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王远义律师,贵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因为疫情延期还款有利息吗

一、因为疫情延期还款有利息吗

因为疫情延期还款的不会产生逾期利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收入及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可以延缓归还房贷。

对以下四类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第一类,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第二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第三类,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第四类,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工期顺延的问题

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不可抗力的事实

及时向发包方通知不可抗力事件,并积极申请工期的顺延,同时做好相应的证据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在解决上述工期顺延问题的同时,施工企业还应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

因为正常情况下,无论是房贷逾期还是信用卡逾期都会产生额外的逾期利息,而且逾期利息通常是比较高的。可是,自己的还款期限是经过放贷机构同意才向后延迟的话,还款的本金跟利息跟之前的都是一样的。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是于债权人相对的,债务人需要履行一定义务的同时,也享有法定的权利。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以下四项: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3、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4、共有财产

  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

  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的内容,由此可知,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四项。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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